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安监总局、电监会(以下简称国务院九部门)4月9日下午在京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2010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代表国务院九部门动员讲话时指出,要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周生贤回顾了过去一年环保专项行动取得的成绩。他说,2009年,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242万余人次,检查企业98万多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问题1万余件,挂牌督办2587件,其中取缔关闭企业744家,停产治理企业841家,限期治理企业810家,119名责任人被依法追究责任,环保专项行动取得新的成绩:一是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成效明显。查处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环境违法企业2183家,其中取缔关闭231家、停产整治641家,取缔关闭涉砷企业36家、限期治理150家、停产整治98家,全国涉砷污染事件明显减少。二是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水平有了提高。共取缔关闭一级保护区内企业287家、直接排污口220个,取缔关闭二级保护区内企业444家,拆除违法建设项目780个。全国大部分地区已基本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工业排污口,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及违法建设项目整治也有积极进展。同时,各地陆续颁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的相关规定,调整并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群众饮水安全基本有了保障。三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运行监管得到切实加强。已投入运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率达75%,84.7%的污水处理厂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能够达标排放。加大对垃圾填埋场异味污染及渗滤液二次污染的整治力度,督促地方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二次污染扰民问题。四是钢铁等重点行业环境违法问题查处力度继续加大。依法督促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全面开展钢铁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检查,基本摸清了钢铁行业烧结(球团)机、炼铁高炉、炼钢转炉和电炉的基本情况,为钢铁行业环境整治、产业结构调整奠定了基础。
周生贤指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当前经济形势、环境形势、污染减排形势,以及突发环境事件的态势都反映出环境执法监管依然面临严峻形势,环境执法监管任务十分艰巨。必须紧紧围绕重金属污染整治和保障“十一五”减排目标两项重点,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保障和改善民生,使环保专项行动取得更大成效。2010年环保专项行动要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势头,同时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执法保障。重点抓好两方面工作:一要全力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势头。全面排查涉及铅、镉、汞、铬、砷的污染源,重点整治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及冶炼、含铅蓄电池、皮革及其制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电镀、危险废物处置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及历史遗留重金属废物堆场;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有色金属及相关行业调整振兴规划,彻底取缔关停国家明令淘汰的小电镀、小制革、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严肃查处重金属排放企业的违法建设行为;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监测制度,规范原料、产品、废弃物堆放场和排放口,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认真梳理有关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的投诉、举报和信访案件,严厉查处危害群众健康、社会反响强烈的重金属污染突出问题。二要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巩固污染减排成效。明确重点整治区域和行业,坚决取缔造纸、钢铁行业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严格控制新增产能,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强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对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淘汰落后产能、设备的取缔关闭情况,超标、超总量排污企业的限期治理完成情况,未批先建项目的停建停产情况,切实防止污染反弹;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严重超标排污企业进行限期治理,并依法严肃查处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
周生贤强调,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副总理的批示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环保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和力量凝聚到贯彻落实各项重点任务上来,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调联动,搞好宣传报道,落实监管制度,确保今年环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力解决影响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圆满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主持会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苗圩、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电监会副主席王禹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李秉仁,以及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安监总局有关负责同志分别从各自职能角度,对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共7万余人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全国环保专项行动将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监管
新华社北京4月9日电(记者 顾瑞珍)2010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9日正式启动。今年将全力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的势头,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
环保专项行动是由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电监会等国务院九部门联合开展的。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介绍说,在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中,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242万余人次,检查企业98万多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问题1万余件,挂牌督办2587件,其中取缔关闭企业744家,停产治理企业841家,限期治理企业810家,119名责任人被依法追究责任。在重金属污染企业检查、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监管、钢铁行业环境整治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从当前经济形势、环境形势、污染减排形势、突发环境事件态势看,当前环境执法监管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周生贤强调,2010年环保专项行动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势头,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执法保障。
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要求,各级监察机关要围绕今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重点,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履行好行政监察职能,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推动建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将于4月底分解到各省
新华社北京4月9日电(记者 刘菊花)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副司长侯世国9日在工信部新闻通气会上透露,工信部正在与各省研究协调以尽快确定今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预计4月底淘汰任务将分解落实到各省。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要求分解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明确由工信部牵头,18个相关部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各负其责,确保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落到实处。
近年来,我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由于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工业领域特别是一些高消耗、高排放行业,落后产能比重较大,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仍很艰巨。钢铁行业需淘汰的400立方米及以下落后炼铁高炉产能仍占总产能的近20%,水泥行业落后产能约有5亿吨,占总产能的20%以上。
侯世国表示,淘汰落后产能必然要关停一些生产线,进而影响地方的财政收入。有些地区需要淘汰的落后产能甚至是其支柱产业,因此地方积极性不高。为此国家制定了系统的约束和激励措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工信部、能源局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市、县,落实到具体企业。
据了解,各地区需每年向社会公告本地区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落后工艺设备和淘汰时限。工信部、发 改委、财政部、能源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各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